湘潭市未保中心提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7-17
湖南万成******有限公司受湘潭市救助管理站的委托,对湘潭市未保中心提质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未保中心提质改造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5]0094号
3、委托代理编号:WCZXC2025-GC(XT)-003
4、采购项目预算:******.89元
þ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10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历天内竣工完毕,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þ质量保证金:剩余结算总价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整包 | 湘潭市未保中心提质改造项目 | 湘潭市未保中心提质改造项目 | 主要施工内容为二、三楼维修改造、门窗改造、楼梯间改造、更换强电线路及灯具开关插座等、一层食堂打莱窗口改造、四层储藏室墙面改造、卫生间整体改造、生活热水安装、四楼晒衣区改造、屋面及天沟防水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1项 | ******.89元 | ******.89元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施工工期内保持有效。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承诺工程项目实施时按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配备。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不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8、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单位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如未提供或填写存在不实情况,视为无效响应。)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如未提供或填写存在不实情况,视为无效响应。
10、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7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该时间段内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首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交易服务>CA共享平台)
2、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地址:******:8089/gjxz/65569.jhtml),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供应商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2楼)。
3、开标时间:2025年7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2楼)。
5、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北京时间)。请投标供应商确保响应文件如期解密。投标解密采取现场解密的方式,请投标供应商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锁到达开标现场,否则将无法完成标书解密。在解密时间开始后,按顺序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按无效投标处理。
6、未进行网上投标确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磋商保证金
******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潭财购〔2024〕12号)文精神,本项目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免交非免责。为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应向采购人出具“免缴投标保证金的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八、公告期限
1、本次项目磋商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本次磋商邀请公告同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公告期限自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询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或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彭清谷 唐柳 韩璐
2、联系电话:0731-******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湘潭市救助管理站
(2)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双马镇向阳农场新立组377号
(3)联系人:冯婵
(4)邮 编:411102
(5)电 话: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芙蓉中路52号众一国际A座******号
(3)联系人:彭清谷、唐柳、韩璐
(4)邮 编:411101
(5)电 话:0731-******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2)联系人:李青松
(3)电话: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