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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及《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其他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项目,且只有唯一供应商的”,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就“客户计量检测设备代送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采购供应商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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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客户计量检测设备代送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2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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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描述:我院作为检测单位,客户将自身仪器打包送检至我院,为确保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拟将我院暂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检测项目,送至更高级别的计量技术机构进行检测。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作为广东省内最高级别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其技术能力、资质授权与设备水平均均满足客户该部分检测项目需求。经客户填写《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代送委托书》并签名同意后,将由我院代为将相关检测设备送至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进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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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供应商名单: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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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理由如下: 一、华南地区仅有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一家能够满足我院种类全、范围广、能力强的代送要求,作为法定授权计量检定机构。******管理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设立的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此外,广东省院还是全国首家通过国家实验室CNAS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委员会认可项目最齐全的校准实验室,以及计量标准装置最全、等级最高、覆盖领域最广、检测质量最佳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鉴于我院在华南地区的技术能力已处于领先地位,唯有广东省院能够覆盖超出我院能力范围的相关需求。 二、部分区域最高计量基准/标准/能力只能溯源至广东省院。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作为华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的技术支撑,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七大区域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之一,也是华南地区唯一建立和保存三项国家基准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部分区域的地方最高计量基准/标准/能力均设在广东省院,包括我院的标准器在内的众多仪器设备只能送至广东省院进行溯源。 三、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采购管理办法》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相关规定。我院预计需代送广东省院进行计量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约2100余台(套)。由于各客户情况及周期差异,导致仪器设备种类繁多、送检时间分散,涉及的检定/校准专业几乎涵盖压力、温度、物理、化学、电学等十大计量专业。为确保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定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作为项目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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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1月4日起至2025年11月1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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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单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同发路4号 联系电话:******-31098 联系人: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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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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