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桥支局办公场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兴东支局办公场所租赁******有限公司南宁兴宁区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根据签报《关于兴宁区分公司兴东支局租赁办公场所的请示( NNQB******0009 )》,经各部门及分公司领导审批,同意租入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5号大嘉汇东城8栋18号商铺,铺面面积203.13㎡,年租金为96000元/年(含税),平均单价约39.38元/㎡/月,租赁2025.8.16-2028.8.15叁年,房屋总租金为288000元(含税),合计 (大写:贰拾捌万捌仟元,用于金桥支局办公场所使用。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一】。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曾文新】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 22日,共 3 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电话:******
邮箱:******
地址: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路25号
邮编:530022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和电子邮箱应为各单位采购监督部门的电话和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南宁兴宁区分公司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