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市大气质量提升技术支撑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5-210700-05237项目名称:锦州市大气质量提升技术支撑服务项目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5日08时00分至2025年11月13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1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未经辽宁政******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地 址: 南京路五段25-1号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有限公司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金融中心(名购广场)A座1单元15层 41号联系方式:******邮箱地址:******开户行:******有限公司锦中支行账户名称:******有限公司账号:************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女士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