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第二次)
补遗澄清(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涪陵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第二次)”作出如下补遗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中技术方案形式要求“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其技术方案部分为0分,不再对技术方案部分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修改为“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2)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其技术方案部分为0分,不再对技术方案部分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此处系笔误所致,与编制投标文件无关。
以上澄清通知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澄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清通知内容为准。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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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