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左旗修复新建(达萨)风电场进场公路工程-修复工程及苏尼特左旗农村牧区公路C015连接线(达萨)段公路施工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苏尼特左旗修复新建(达萨)风电场进场公路工程-修复工程及苏尼特左旗农村牧区公路C015连接线(达萨)段公路已由苏尼特左旗交通运输局以《苏尼特左旗交通运输局关于苏尼特左旗修复新建(达萨)风电场进场公路工程修复工程一阶段施工设计图的批复》苏左交发(2025)44号、《苏尼特左旗交通运输局关于苏尼特左旗农村牧区公路C015连接线(达萨)段公路一阶段施工设计图的批复》苏左交发(2025)45号文件批复,项目出资方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苏尼特左旗修复新建(达萨)风电场进场公路工程-修复工程
本项目总规模全长27.729公里,修复工程原技术标准不变,为四级农村公路。对病害路段进行维修处理后,路面重新加铺4cm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本项目平面维持原有四级公路线形;路基宽7.5米,路面宽4.5米,2×1.5米土路肩。全线桥涵设计荷载标准:公路—Ⅱ级,涵洞与路基同宽。
2.1.2 苏尼特左旗农村牧区公路C015连接线(达萨)段公路
本项目建设总规模全长17.015公里,按照四级公路标准新建,设计速度为2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路基横断面组成为2×1.5米土路肩+4.5米行车道,路面结构层为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20厘米厚碎石土功能层。全线桥涵设计荷载标准:公路—Ⅱ级,涵洞与路基同宽。
2.2 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共488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11月1日,缺陷责任期共12个月。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里程 (公里) | 主要工程内容 |
XMDJJL-1 | 苏尼特左旗修复新建(达萨)风电场进场公路工程-修复工程 | 27.729 | 公路修复工程的施工监理。 |
苏尼特左旗农村牧区公路C015连接线(达萨)段公路 | 17.015 | 新建公路工程:包含路基、路面、排水及防护、桥涵等的施工监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招标活动,请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6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代理公司并提供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单位联系方式信息;③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4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二楼开标一室),投标人由一楼南侧投标人专用通道进入。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场所服务费
8.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8.1.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中标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单位收取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031131
行 号:******1951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
注: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所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9.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机构:苏尼特左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
电 话:******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大学东街
邮政编码:010013
联 系 人:付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北垣东街水岸小镇A区10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