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翁源县污水处理厂及城区管网配套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翁源县污水处理厂及城区管网配套工程
******管理局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2月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文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