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苹果提质增效综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6日
吉县苹果提质增效综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 (日历天) |
1 | ******有限公司 | 267.187904 | 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60 |
2 | ******有限公司 | 267.22508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60 |
3 | ******有限公司 | 267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 准的要求合格 | 6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有限公司 | 丁建康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 |
2 | ******有限公司 | 张广鑫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 |
3 | ******有限公司 | 翟宏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2 | ******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3 | ******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人:冯江奎
电 话:******
三、监督部门
******农村局。
联系人:葛吉平
电 话:******
电子邮件:jxnywyh @163.con
四、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地址:临汾市吉县
联系人:窦兴华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富力湾A2综合楼11层1119室
联系人:郝颖颖
电话:******
电子邮件:******9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