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光 山 县 泼 陂 河 镇 人 民 政 府
承包人(全称): 河 南 鸿 增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 就 光山县多彩田园乡村振兴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 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 程 名 称 : 光 山 县 多 彩 田 园 乡 村 振 兴 项 目 ( 二 期 ) o
2.工程地点:泼陂河镇境内。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光 发 改 审 ( 2 0 2 3 ) 6 8 号 。
4.资 金 来 源 : 中 央 及 地 方 财 政 配 套 资 金
5.工程内容:******居环境和基础设施提升、******居环境治理、泼陂河镇******居环******居环境整治、泼陂河镇创业孵化中心、泼陂河镇产业发展等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26 日 。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4 月25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120日历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 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 一 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并不低于国家强制或行业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 民 币 ( 大 写 ) 壹 仟 柒 佰 陆 拾 伍 万 陆 仟 元 捌 角 捌 分
¥ ******.88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叁拾肆万零伍佰叁拾捌元陆角整 (¥340538.60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 民 币 ( 大 写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 民 币 ( 大 写 ) (¥ 0.00 元);
(4)暂列金额:
人 民 币 ( 大 写 ) (¥ 0.00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单 价 合 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周 艳
六 、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投标函及其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 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 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 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 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 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 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 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 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光 山 县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 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 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生效。
十三、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3份,承包人执 3 份 。
发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承包人: 公 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组织机构代码: ******MA9FW4YE34
地 址 :******街道 地 址 :******办事处光辉
大道财富广场3#楼东1号
邮政编码: 465450 邮政编码: 46545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李 超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银行: ******银行:******银行光山支行 账 号 : 账 号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