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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2025年第一期汽车消费补贴核销监督项目其他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昌平区2025年第一期汽车消费补贴核销监督项目其他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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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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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昌平区2025年第一期汽车消费补贴核销监督项目其他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28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XM001

项目名称:昌平区2025年第一期汽车消费补贴核销监督项目其他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41735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0.41735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昌平区2025年第一期汽车消费补贴核销监督项目

120.417359

1家

为昌平区商务局2025年第一期汽车消费补贴发放活动提供:消费补贴资格发放服务、数据接入服务、数据核验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云资源服务、宣传推广服务、密码安全服务,具体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其中消费补贴发放准备工作须在2025年5月11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中,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16至2025-04-22,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2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富康路32号(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04-2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富康路32号(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7)《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2022〕1143号);

(11)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 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 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 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 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 则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商务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路55号        

联系方式:陈工,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            

联系方式:申俊杰、刘玮、白宇, 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俊杰、刘玮、白宇

电 话:   010-************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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