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海南乐东龙沐湾B区尖峰国用(2012)
第010号地块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征求
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
为解决我县现有存量土地开发利用问题,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琼自然资函〔2024〕432号)的要求,我局拟启动海南乐东龙沐湾尖峰国用(2012)第010号地块开发边界调整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区位
项目位于海南乐东龙沐湾B区美好·龙沐湾项目西侧
(二)项目范围
项目地块总面积为8.83公顷,其中开发边界已覆盖范围为4.56公顷,余4.27公顷位于开发边界外。现拟对该4.27公顷地块启动开发边界调整工作。
(三)上位规划要求
项目在《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为城镇发展区,该项目地块已于2012年核发国有土地证地块(证号:尖峰国用(2012)第010号);项目符合《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中开发边界可进行局部优化的第4种情形:已依法依规批准且完成备案的建设用地,或已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的建设用地,或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的可进行开发边界局部优化。
二、开发边界调入调出情况
调出范围:拟核减城镇开发边界原逐日龙栖驿站选址面积约4.27公顷。
调出范围:拟新增城镇开发边界海南乐东龙沐湾B区尖峰国用(2012)第010号地块面积约4.27公顷。
此次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不涉及调整(或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Ⅰ级和Ⅱ级保护林地、生态公益林地布局。未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中调入城镇开发边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内容规定,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8日)。
2.公示地点:乐东县政府网站(******)、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和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①电子邮件请发送到:******;②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县抱由镇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室,邮政编码:572500;③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室。
5.咨询电话:0898-******。
三、附图
1.九所镇拟调出城镇开发边界调整示意图附图1:拟调出地块
2.海南乐东龙沐湾B区拟调入开发边界示意图附图2:拟调入地块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