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 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检察院技侦用房临时施工用电箱变租赁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检察院技侦用房临时施工用电箱变租赁项目
2.项目编号:ZYT[TP]******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最高限价单价(元/月/台):5000.00元 (含税)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500.00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含税最高限价单价 (元/月/台) |
1 | 1-1 | ******检察院技侦用房临时施工用电箱变租赁项目 | 1台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5000.00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格式要求提供正确的《中************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的规定提供。(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5.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6.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2025年05月29日起至2025年06月04日,每天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栋19层1910单元)。
获取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1)直接至代理机构办理的,须至代理机构填写报名登记表;
(2)通过邮件购买采购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报名登记表和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扫描发邮件(邮箱:******,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名称)至代理机构。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谈判文件售价:每套100元,售后不退。未报名或未购买谈判文件的参与者将被拒绝。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06月05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栋19层1910单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9.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5年06月05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栋19层1910单元)。
10.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本项目信息公告指定媒体:
(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2)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12.采购人:******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象园路35号
联系人:肖工
联系方法:******
13.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栋19层1910单元
邮编:350001
联系人:陈宇、黄静、郭梅芳
联系电话:0591-******
附1: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有限公司 |
******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
账 号:************936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谈判保证金”。 3、本项目的谈判保证金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以现金(电汇或转账)或保函的形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详见采购公告,并保证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公告提供的账户上,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银行提供的谈判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超过时间不予确认。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单独提交给采购人,否则视为未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与此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
附2:
报名登记表 |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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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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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投标人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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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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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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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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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