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彰武县解放河清淤改造及排水防涝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4-210922-00167项目名称:彰武县解放河清淤改造及排水防涝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及调试等工作。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5日08时30分至2025年11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2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财政局2楼招投标室(彰武镇建华路92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文件及递交备份电子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线上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开标,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开标;备份电子文件的存储采用U盘或邮件的方式递交可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具体按供应商须知16.1执行)。供应商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时间自解密开始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 4、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服务中心地 址: 彰武县彰武镇丹霍路39号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服务中心地 址:彰武县彰武镇建华路92号联系方式:******邮箱地址:******开户行:******银行彰武县支行账户名称:******服务中心账号:************1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陆通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