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建设项目(设备) 项目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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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5日??? ?
2、原公告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更正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或其他组织 ,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或其他组织 ;( 2)组成联合体的,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原招标文件无效,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