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鹅产业深加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1102G******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企业备案,招标人为******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安市鹅产业深加工项目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加工车间,建筑面积2324平方米;2#加工车间,建筑面积2632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24平方米;场地硬化及围栏大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9月28日,共计9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0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相关人员,配备人员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
3.5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收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工程招投标互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于2025年06月0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5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时间及方式:2025年06月25日09时00分,本项目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5.4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12号五楼)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均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办公室
电 话:******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