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太平溪流域污水收集处理
提质改造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澄清、答疑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怀化市鹤城区太平溪流域污水收集处理提质改造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已于2025年10月24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的疑问回复如下:
一、提问及回复
问题一:1、本工程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二、设计费”、“三、预备费”有“-”;投标时,是否自行删除“-”,并填写金额。如保留“-”,是否可以理解为,“二、设计费”、“三、预备费”已自行响应招标文件10.2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设计费51.52万元(包干价,不可竞争费),预备费1126.86万元(不可竞争费,施工过程甲方同意才可以使用)?
答复:需按照招标文件“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填写相应金额。
问题二:本项目提供的招标初设图纸及招标概算清单等文件中根本没有任何关于中水工程的施工内容,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均为市政污水、雨水、排水管网铺设、修复等工程;然而招标文件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施工业绩,业绩牵引指标为“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1.8米”;业绩牵引指标超出了项目施工内容,请问该项目施工业绩指标是否只要满足污水或雨水或排水管径要求及单项合同额达到招标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即可。
答复: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业绩牵引指标“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米”中“中水管道”为系统模板自动生成,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和需求,本项目评审业绩仅认可污水管道或雨水管道或排水管道的市政公用工程,并需单个业绩同时满足管径和单项合同额的指标要求。
2、如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均未体现类似业绩要求的相关指标的,提供审定盖章竣工图、法定盖章签字对应竣工图体现合同金额的结算报告、“业主证明”(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括类似工程业绩项目名称、管道直径等、有关合同金额),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作为佐证材料。
******委员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产生异议、投诉时,由被异议人、被投诉人提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其类似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问题三:业绩要求污水及中水管道业绩,请问是指污水管道或中水管道业绩均满足本项目要求吗?
答复: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业绩牵引指标“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米”中“中水管道”为系统模板自动生成,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和需求,本项目评审业绩仅认可污水管道或雨水管道或排水管道的市政公用工程,并需单个业绩同时满足管径和单项合同额的指标要求。
2、如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均未体现类似业绩要求的相关指标的,提供审定盖章竣工图、法定盖章签字对应竣工图体现合同金额的结算报告、“业主证明”(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括类似工程业绩项目名称、管道直径等、有关合同金额),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作为佐证材料。
******委员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产生异议、投诉时,由被异议人、被投诉人提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其类似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问题四: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施工业绩:企业第一个评审加分业绩要求为: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9米的市政公用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197.71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企业第二个评审加分业绩要求为: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1.44米的市政公用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9916.33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企业第三个评审加分业绩要求为: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1.44米的市政公用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9916.33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请问类似业绩要求是需要同一个业绩满足两项指标还是可以分别提供单一类似业绩即可?2.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资料中未体现管径的,提供清单图纸或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等是否可以作为该业绩证明的佐证材料?
答复: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业绩牵引指标“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米”中“中水管道”为系统模板自动生成,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和需求,本项目评审业绩仅认可污水管道或雨水管道或排水管道的市政公用工程,并需单个业绩同时满足管径和单项合同额的指标要求。
2、如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均未体现类似业绩要求的相关指标的,提供审定盖章竣工图、法定盖章签字对应竣工图体现合同金额的结算报告、“业主证明”(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括类似工程业绩项目名称、管道直径等、有关合同金额),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作为佐证材料。
******委员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产生异议、投诉时,由被异议人、被投诉人提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其类似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问题五:请问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拟任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请明确回复!
答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到2025年11月20日9:00。
三、更正初步设计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和附件。
四、本次答疑澄清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内容为准。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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