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芦溪县源南乡长联河堤防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溪县源南乡长联河堤防加固工程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芦溪县源南乡长联河堤防加固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源南乡长联河。
2.2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标招标金额为******.87元。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综合整治河道长5.721km,其中清淤疏浚长度3.0km;本次设计岸坡整治总长度5080m,河道护岸采用浆砌石固脚+草皮护坡,迎流顶冲段采用浆砌石固脚+三维植物网植草护岸,新建下河踏步3个;新建排水涵管6座。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及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必须提供查询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居民身份证。
(9)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业绩(如有)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web/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清晰截图,未提供者按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帐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5月6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web)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7日09时30分,地点为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芦溪县分中心(不见面开标)。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 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
7.3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人及拟投入的建造师进行通报批评,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且拟投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项目实施阶段不允许更换。
7.5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6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企业取消中标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罚。
7.7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 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芦溪县源南乡长联河堤防加固工程项目部
地 址:萍乡市芦溪县源南乡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萍乡市上栗县赤山镇科创大厦7楼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
监 督 单 ******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799--******
异议提出与答复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3)投标人************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银行信息:
******有限公司萍乡芦溪支行
******有限公司芦溪支行
******有限公司营业部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