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安县公溪镇公溪采区采砂劳务,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乐安县公溪镇公溪采区采砂劳务
2.1.2招标编号:JXAL2025-LAGF-GXGXCQCSLW01
2.1.3招标控制价:9.33元/吨,详见采购服务需求清单;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
序号 | 物品/服务名称 | 需求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吨) | 备注 |
1 | 乐安县公溪镇公溪采区采砂劳务 | 1 | 项 | 9.33元/吨 | 现招标1艘链斗式采砂船(需配备相应运输船)进行采砂作业,此次招标采砂的预估工程量为20.24万吨/年,以实际采砂量为准结算 |
2.2.2服务期:自2025年6月19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自2025年6月19日至 2026年12月31日止,若采量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年度批复方量,招标人通知停采即停,且合同终止,中标人不得以此提出任何异议)。
2.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b、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注:开标时须提供以下有效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作无效标处理)。
(1)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需砂石行业相关经营范围,例河道采砂劳务服务、河道清淤劳务服务、航道疏浚工程、船舶设备租赁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版本);
(2)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现场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采砂船型需为链斗式船舶,采砂船单船功率不得高于300KW,需有配套的运砂船舶,船舶均须具备有效且齐全的证件,并且同时提供船舶与证件一致能通过海事检验的承诺函;船舶若不是投标人所有需出具租赁合同;船舶船员配备需满足海事、船舶自身的适航及作业开采要求,提供船员能通过海事检验的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违法记录承诺函;(由供应商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7)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公司在信用中国上的信用信息截图(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18日起至2025年5月7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联系电话)发送至电子邮箱(******)后获取招标文件(发送后联系项目经理)。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紫阳大道云中城A座34楼)。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5年5月7日17时00分前。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6. 其他说明
******有限公司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紫阳大道云中城A座34楼33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