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共和镇小水村村内道路硬化建设
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JT250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银市平川区共和镇小水村村内道路硬化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已由白银市平川区******改革局以《白银市平川区共和镇小水村村内道路硬化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发〔2025〕153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白银市平川区交通运输局以《白银市平川区共和镇小水村村内道路硬化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平交发〔2025〕13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494万元,地方财政配套91.36万元;招标人为******人民政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限公司受******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白银市平川区共和镇小水村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技术等级:
建设规模:
本工程硬化道路总长11.368km,涵盖道路与巷道两部分。其中,道路6.9km(一号路4.10km,路面宽5m;二号路0.86km,路面宽4m;三号路0.84km,路面宽4m;四号路1.10km,路面宽3m);巷道4.468km/13310.174m,路面宽2/3m;道路两侧路肩宽度各0.5m,全部采用土质路肩,路面结构为16cm天然砂砾垫层+18cm厚C30混凝土面层,配套DN300混凝土管涵16座/133m,道路交通标志牌 24 块。
技术标准:
根据现有道路因地制宜,结合实际路线情况和调查结果,实事求是地合理确定设计标准。依据《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技术规范》,确定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Ⅱ类),选用设计速度15km/h,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1/25。
道路:路基宽度采用4.5m,路面宽度采用4.0m,
路面结构层:18cm C30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天然砂砾垫层。
巷道:路基路面宽度根据现状宽度设计。
路面结构层:15cm C30水泥混凝土面层
主要工程量:
平川区共和镇小水村村内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位于平川区共和镇小水村,项目共58条道路,全长11.40Km,路面结构为16cm天然砂砾垫层+18cm厚C30混凝土面层。
一号路:道路全长4.100km,道路车行道宽度为5m,两侧为0.5m的土路肩,设计速度为15km/h,四级公路(II类)标准;
二号路:道路全长0.86km,道路车行道宽度为4m,两侧为0.5m的土路肩,设计速度为15km/h,四级公路(类)标准;
三号路:道路全长0.84km,道路车行道宽度为4m,两侧为0.5m的土路肩,设计速度为15km/h,四级公路(I类)标准;
四号路:道路全长1.1km,道路车行道宽度为3m,两侧为0.5m的土路肩,设计速度为15km/h,自然村(组)道路标准;
村道:道路总计全长4.5km,道路车行道宽度为2-3m,现状均为小水村村内巷道,主要功能为行人通行,自然村(组)道路标准。主要工程量:18cm厚C30混凝土面层47391.834m,16cm天然砂砾垫层56335.941㎡,填土方7230m,挖土方17933m,DN300双壁波纹管管道133m,道口标柱24个,减速让行标志11套。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工期等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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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起讫桩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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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 |
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6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5月30日, 缺陷责任期:1年,保修期: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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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001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的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2 本次招标:001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甘肃省2024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为不同信用等级的每个投标人,最多可申请标段的数量:AA级:1个、A级:1个、B或C级:1个,允许每个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AA级:1个、A级:1个、B或C级:1个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凡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或甘肃省2024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D 级或曾被评为 D 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不得参加投标。
在甘肃省上述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年度或上一年度( 该年度尚未公布时使用上一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 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以联合体中各方最低的为准。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7 根据白人社函[2020]24 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3.8其他资格条件: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社会公众可通过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4.2投标人可通过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1-04 18:00至2025-11-25 09: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4.5CA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0931-******,技术支持电话:0931-******。
4.6其他补充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开标和评标活动通过******:3065/login(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5.3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25 09:00
5.4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3065/login
5.5项目白银市平川区共和镇小水村村内道路硬化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3065/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网上开标时间:2025-11-25 09:00;
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3065/login
5.6其他补充内容:
(1)招标文件澄清或更正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jy.baiyin.gov.cn)发布,请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所产生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自拟),需装入投标文件,******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记入失信人员名单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3)异议期限: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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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补遗、变更公告等信息同时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
评标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其他说明
9.1纸质投标文件说明:项目公示期满后,所有投标人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三份, 以便招标人审计存档。(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系统固化投标文件一致,直接邮寄文件至招标代理公司,地址详见公告联系方式)。9.2特别说明,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递交、提交、现场等相关文字”以不见面开标方式要求表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