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荣昌区2025年铜鼓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复核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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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期: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6日) | ||||||||
| 项目标段名称 | 荣昌区2025年铜鼓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31 | |||||
| 项目编码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重庆市荣昌区农田建设中心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4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吴廷廷 | 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 | 皖******5297 | |
| 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9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白莹莹 | 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 | 渝************ | |
| 第三名 | ******有限公司 | ******.9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刘艳 | 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 | 川************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有限公司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业绩:2022年颖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业绩:綦江区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四标段) ******有限公司 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街道、隆兴镇等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施工四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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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有限公司 2 家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2.2.1 技术方案评审标准-资源配备计划提供各施工阶段所需主要工程材料种类、数量及计划进场时间************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合格原因为: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条 19 项异常低价警戒线关于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75%的,投标人须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提交书面说明,并应作出合理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了书面说明,但投标函部分提交书面说明的土方移动报价单单价 1.5 元/m3。土方移动报价单单价为 1.5 元/m3,招标限价为 2.08 元/m3,下浮比列为(2.08-1.5)/2.08=27.88%,低于25%的下浮比例,而土方移动为主要十项清单之一,投标人未提供异常低价相关证明材料并未能作出合理解释。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75%的需提交书面说明且需作出合理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书面说明中描述的管理费节省 150 万元、差旅费成本节省 120 万元,两项费用共计节省 270万元(节省管理费为项目不含税价******.37元的 18.36%)。本项目工期为 180 日历天(6 个月),本项目节省管理费 25 万元/月、差旅费节省 20 万元/月,两项费用共计节省为 45 万元/月,项目报价间接费费率约占项目不含税价的 6-8%******************有限公司不合格原因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报价第 19 条异常低价警戒线,低于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75%的主要清单子项提供的成本发票支付凭证、合同文件以及相应清单项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构成明细表证明材料不完整。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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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委员会评审均合格。 | |||||||
| 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竞争性论证情况(如有) | /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市荣昌区农田建设中心(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3-******)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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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盖章):重庆市荣昌区农田建设中心 2025年11月4日 |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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