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兰考县拘留所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兰财采字谈-2025-236-1-1 | ******公安局兰考县拘留所维修改造项目 | ******.79 | ******.79 | 是 | ******.79 |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项目地点:兰考县境内。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投标 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从成立之日起)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响应人需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的声明函)
(7)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8)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章,附于响应文件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竞争性谈判文件。
2.文件获取:
(1)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兰考县)》 (******)查看。
(2)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兰考县)》登录 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 ”中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