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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新城珠玑J3地块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幸福新城珠玑J3地块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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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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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幸福新城珠玑J3地块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幸福新城珠玑J3地块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已由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芝罘区,西至珠玑西路,东至开埠路,南、北至规划路。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指标约4.20公顷。容积率1.75,计容建筑面积约73500平方米,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735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66000平方米,商业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75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37000平方米(必要时需根据车位情况进行调整)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设计服务期限:(1)自合同签订、接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提交建筑初步设计图纸。(2)自合同签订、接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建筑施工图图纸。(3)自合同签订、接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提交公共区域装修、景观、智能化以及室外管网深化设计;通过发包人或相关部门认可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公共区域装修、景观、智能化、室外管网的施工图设计成果。(4)设计人须为本项目服务至项目最终验收通过。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幸福新城珠玑J3地块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拟投入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5日 17:00至2025年04月22日 00: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09日 09:00: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7.1 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社保信息”上传拟组建项目部成员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查询网址、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等相关材料。
    7.2 投标人须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以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系统,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人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7.3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烟台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
    7.4 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方式的通知》(烟建建管〔2023〕1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7.5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周燕,电话:053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孟鑫,电话:0535-******
    7.6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建设局投诉,联系电话:0535-******,邮箱:******,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南山路21号。
    7.7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8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xzzxrj/123696.jhtml。
    7.9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10008。
    ******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0535-******
  •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滨海广场滨海景区44号楼 地址:烟台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
    邮编:264001 邮编:264000
    联系人:周燕 联系人:孟鑫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建设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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