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泽大道(北延伸至洪宽大道段)项目(施工)
补充通知(第01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福泽大道(北延伸至洪宽大道段)项目(施工)(招标编号:E************00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项目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修改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含最大内径断面67平方米及以上且长度1000米及以上的隧道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为拆除、修缮、提升、改造业绩则不予认可)[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若福州市(准)龙头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的业绩均予以认可;牵头人非福州市(准)龙头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的,由承担隧道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对应的类似业绩(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分工,且仅能由一个联合体成员承担隧道工程施工任务)]。
2、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修改为:(1)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2分):投标人具有2项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可加2分,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含最大内径断面67平方米及以上且长度1000米及以上的隧道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为拆除、修缮、提升、改造业绩则不予认可)[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若福州市(准)龙头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的业绩均予以认可(若为不同联合体成员提供多项业绩的,按得分最高的其中一家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计取得分);牵头人非福州市(准)龙头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的,由承担隧道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对应的类似业绩(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分工,且仅能由一个联合体成员承担隧道工程施工任务)](注:①类似工程业绩若为联合体承接的,投标人应在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中承担满足此项“类似工程业绩”指标要求的工程施工工作(根据《关于优化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机制的工作意见》相关要求,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承担的福州地区项目施工业绩,允许联合体各方使用该业绩)。
3、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其他”增加:“34.2.28本工程隧道开挖岩层产生的石料由中标人负责运至洞口临时堆放点,临时堆放点由中标人自行考虑,中标人应负责妥善保管石料至招标人或有权部门进行处置为止。”及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格式”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第7项“21、补充条款”增加:“21.13本工程隧道开挖岩层产生的石料由承包人负责运至洞口临时堆放点,临时堆放点由承包人自行考虑,承包人应负责妥善保管石料至招标人或有权部门进行处置为止”。
4、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其他”增加:“34.2.29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建安[2023]14号),本项目涉及到有限空间的清单有: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第1节资格文件的“二、有限空间管控措施方案”中提标供完善有限空间管控措施方案,未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供不合格。”
5、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4月29日17:00:00。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上传本补充通知附件,请投标人及时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免费下载,并以此次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4月30日12:00:00。本项目招标人发布答疑纪要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4月30日17:00:00。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5月16日09:00:00。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