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弥渡县殡仪馆建设项目(EPC)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大理州弥渡县殡仪馆建设项目(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新建守灵及休息用房2600平方米,购置火化炉1台及相关附属工程。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7-17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建设局/******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熊树何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杨江辉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大理州弥渡县殡仪馆建设项目(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7-24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07 08:30 |
开标地点: | 弥渡县一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理州弥渡县殡仪馆建设项目(EPC) 2.2建设地点:弥渡县弥城镇双海社区新村大地山。 2.3建设规模:新建守灵及休息用房2600平方米,购置火化炉1台及相关附属工程。估算总投资1000万元。 2.4招标编号:YNKR-B******-MD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包含且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5.1工程设计范围及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成果按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配合甲方组织的有关设计的所有专家论证会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发包人报批报建、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配合招标人取得相关单位的审查合格意见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相关部门需提供的有关工作内容,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具体以合同委托内容为准)。 2.5.2施工及采购范围及要求:工程施工范围******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为实现功能的所有施工内容。配合相关部门结算、验收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等全面负责(具体以合同委托内容为准)。 注:本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及各附属专业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并支付前期勘察钻孔等相关费用。 2.6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含设计服务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期时间)。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成员合计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5.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非法人组织的联合体单位。 5.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5.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5.3.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 5.3.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3.3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备工程类(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都需满足对应的资格要求。 |
业绩要求: | 5.5业绩要求:企业施工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1个以上(含1个)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投资金额700万元以上(含700万元),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
其他: | 5.4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022年度至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公司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5.6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5.6.1、当前未在“信用中国”(******)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记录(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结束后查询结果为准); 5.6.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后具有行贿、受贿犯罪档案记录,并提供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查询。 5.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联合体)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不同投标人(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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