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1081-00033-001-001
二、合同名称:******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政府采购涉案车辆保存、保管依法查扣车辆停车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1081-00033
四、项目名称:******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涉案车辆保存保管、依法查扣车辆停车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街道兆麟东路50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灯塔市吉祥汽车服务站
地 ******街道中兴路铧西新区9-4-603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涉案车辆保存保管、依法查扣车辆停车服务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商务需求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无异议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累计签定期限不超过三年。)。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次月支付。4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并且符合行业内验收标准。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越近越好。2.停车场面积:停车场要求全封闭管理,场院内面积达到10000平米以上(含)(提供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3.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需结清采购人拖欠原供应商此项目的全部欠款。4.供应商合同到期后,采购单位招标未接续情况下,按原合同继续履行。5.服务承诺:服务承诺全面具体,承诺内容与实际服务切实可行,服务能够满足甲方需求的,有24小时服务热。6.停车费用按2017年12月28日采购人会议纪要标准预计:二轮摩托车、电动车每日收取10元;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每日收取20元;小型汽车(四轮电动车)每日收取30元;小型货车每日收取40元;中型货车(客车)、低速载货汽车每日收取50元;重型货车(大型客车)每日收取70元;重型半挂货车每日收取100元;每台车最多收取50天停车费。以上收费标准为当时价格,现收费标准根据相关因素有所增加酌情考虑。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99,900.00元
合同金额:699,9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0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5-27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