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筠连县春风村综合产业园建设项目 路基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IFB2025-07-******)包件编号:(BJ2025-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筠连县春风村综合产业园建设项目)己由(******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由(******有限公司)参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 2.1工程概况 春风村综合农业园建设项目工程位于宜宾市筠连县春风村,线路全长约20.000km。按四级公路标准,在既有道路的基础上进行扩宽改造。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土石方、路基防护及排水工程、片石换填、钢护栏安装等。 2.2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拟招标内容为筠连县春风村综合产业园建设项目路基及附属工程劳务分包。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拟中标劳务分包单位:壹家 2.3工期要求 以甲方阶段性工期为主 3.质量要求 3.1工程质量标准:(1)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2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3.3.工程质量保修期:60个月 。 3.4.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3.6开通验收满足设计要求。 3.7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及《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企业。 4.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资质承揽要求为准,禁超资质分包),近三年具有同类施工合同额/万元及或类似的路基及附属工程业绩(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1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具备单位社保,且附在授权委托书后。 4.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的业绩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2.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 4.2.4投标人拟派项安全员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安全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3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4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未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或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无经济合同诉讼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5.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需出具21万元及以上******银行存款证明。 5.2投标人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高风险企业,对失信被执行人高风险企业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5日 £ 线上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铁鲁班商务网(******/)进行注册认证(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自行响应下载。 R 线下发售: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5日15时 00分前将购买招标文件款足额转入招标人指定帐号,并将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标书汇款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潜在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或前往筠连县春风村综合农业园建设项目部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足额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 开 户 ******有限公司春风村产业园项目部 账 号:************0001 ******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行行号:******0018 注:汇款单须注明:(筠连县春风村综合产业园建设项目路基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招标编号:****+标段编号:****)汇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标书款收据;不接受个人汇款。 投标人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完成“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 7.现场考察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探勘。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探勘的,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采用线上线下同时递交,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R线上 本次投标,在中铁鲁班商务网(******/线上上传投标文件及附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电脑登录中铁鲁班商务网(******/)开标大厅”查看线上开标记录,并及时用手机微信扫码横屏签字确认,如未在开标后签字确认的,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 R线下 凡有效获取招标文件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15时, 地点为:四川省宜宾市蕉村镇。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 9.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 9.2开标地点:四川省宜宾市蕉村镇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以公对公转账形式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同招标文件费转入账户)作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如招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未收到投标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作为无效投标。 10.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补缴),返还时间详见合同内容(无息)。 11.其它 11.1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侯选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出; (2)投标人之间存在串标、恶意围标的。 (******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确定的投标人未能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铁鲁班商务网(******/)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七局武汉公司春风村综合产业园项目部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蕉村镇 联 系 人:肖铭轩 电 话:******
招标人:中铁七局武汉公司春风村综合产业园项目部 2025年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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