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集团青岛公司(0010)智能态势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项目类型:
物资类
招标方式:
比选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公告类型:
规模:
智能态势监测系统8套
资金来源:
自筹
备注:
公告内容
******集团青岛公司(0010)智能态势监测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PGBX-******002001-01),接采购人通知,项目澄清如下: 1. 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3.2款由“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定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设备状态监测或智能运维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有效的合同或订单及相对应的部分发票;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及至少一张对应合同的发票,发票的开票日期需在开标日期30日之前,发票内容清晰可见、不可遮挡(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为有效发票,否则不予认可)。”变更为“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定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设备状态监测或智能运维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订单扫描件,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的开票日期需在开标日期30日之前,发票内容清晰可见、不可遮挡,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为有效发票,否则不予认可)或单据扫描件(单据需在财政部全国电子票据查验平台可以查到)。 2. 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商务部分中业绩证明评分标准说明由“投标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定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设备状态监测或智能运维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大型钢结构应力监测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大型三维可视化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及对应部分发票或单据扫描件且每项合同至少提供-张清晰、无遮挡的证明单据,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发票或单据原件扫描件,发票可查验)。”变更为“投标方自 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定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设备状态监测或智能运维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大型钢结构应力监测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大型三维可视化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订单扫描件,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的开票日期需在开标日期30日之前,发票内容清晰可见、不可遮挡,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为有效发票,否则不予认可)或单据扫描件(单据需在财政部全国电子票据查验平台可以查到)。 其他条款不变,请知悉。 |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 |
******有限公司 |
采购人联系人: |
韩晓 |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
****** |
采购人地址: |
青岛市市北区港寰路28号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渤海湾分公司 |
代理联系人 |
李焕明 |
代理联系电话 |
****** |
代理地址 |
******街道北潍坊港航运中心二楼东侧 |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