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一)建设背景:根据长春新区******街道永达社区(根据长府批复〔2013〕29******服务中心,服务约5万人口(人口数来源于七普人口数)。
(二)建设标准: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62号)要求。
(三)性能要求:坚持以公益性为原则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能够承担属地政府交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具有独立承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综合卫生服务能力。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49.109万元/年(补助标准为90元/人,实际金额以每年度最新相关政策补助标准为准)。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经过两次公开招标,两次招标均未成立,论证专家经过对本项目一次、二次招标文件的审阅,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合理条款和排他性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本项目两次公开招标仅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馨宁综合门诊部(个体工商户)获取采购文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馨宁综合门诊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翡翠花溪一期G1、H5号楼104号房
三、公示期限
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名单:
姓名:金辉,工作单位:吉林省人口生命科学技术研究院,职称:主任医师;
******有限公司,职称:经济师;
******学校,职称:高级讲师(中专)。
2.发布媒介:本次公示在“政采云”平台(******)上发布,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3.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地址:长春市锦湖大路1357号
联系方式:0431-******(白杨)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长春******办公室
联系地址:长春市锦湖大路1357号
联系电话:0431-******
3.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
联系电话:******(洪岩)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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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卫生.pdf (1.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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