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黎族自治县******中学
关于公开遴选******中学学生校服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开展乐东黎族自治县******中学学生校服项目工作,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现将遴选招标代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一)招标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中学
(二)项目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中学学生校服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三)工作范围:负责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四)项目预算:42.00万元(按往年资金预算)。
(五)资金来源:学生家长自愿购买。
二、报名要求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选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查资质和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2024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记录和纳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截图;
(二)其它材料要求
1.需提供报价函(报价超过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无效报价);
2.需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盖单位公章(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需提供近一年的业绩清单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委托协议、成交确认书)等;
4.需提供以上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格式自定,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字按手印,并盖单位公章)。
三、装订要求
有意参选的单位提交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以上材料需统一密封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四、遴选评审办法
对参与不少于三家单位的文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平均价者为遴选确定对象。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共5个工作日),逾期上交或审核后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材料将不接收或退还。(注:现场报名,提交密封材料时,需报名者另外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与密封材料中的授权委托书相一致)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中学总务室
报名方式:现场投递,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
联系人:陈运志,联系电话:******8668
六、公示方式
遴选结果将在乐东县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公示3个工作日。
七、完成期限
中选单位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开展项目招标相关事宜。
乐东黎族自治县******中学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