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 单位收支总表
九、 单位收入总表
十、 单位支出总表
十一、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预 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制度和措施,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监督实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工作。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确定大气、水、海洋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评价考核体系,会同有关开展各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实绩评价工作。
(五)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做好组织实施。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工作。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各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参与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和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协调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协助国家、省监管核设施安全,负责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组织实施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九)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上级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管理权限组织审批或审查重点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十)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和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十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本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制定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标******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察稽查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 ******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原县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原县海洋与渔业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等整合。
(十七)职能转变。县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督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县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2、水环境管理岗;3、大气环境管理岗;4、土壤与农村环境管理岗;5、生态环境管理岗;6、监测与核辐管理岗。
第二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详见附件: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7.5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11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117.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117.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2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038.7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7.6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2.78万元,主要是年初上级下达一笔740.82万元省级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根据实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预算更加细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12万元,占3.5%;卫生健康(类)支出22万元,占2%;节能环保(类)支出1038.74万元,占92.9%;住房保障(类)支出17.65万元,占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度预算数为19.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26万元,主要是根据实际政策文件指示养老金基数及单位人员调整情况,预算更加细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度预算数为19.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07万元,主要是根据实际政策文件指示职业年金基数及单位人员调整情况,预算更加细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度预算数为6.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65万元,主要是根据实际政策文件指示社保基数及单位人员调整情况,预算更加细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度预算数为15.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33万元,主要是根据实际政策文件指示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单位人员调整情况,预算更加细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度预算数为188.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51万元,主要是根据实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计划,预算更加细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2025年度预算数为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万元,主要是根据实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计划,预算更加细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025年度预算数为2.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0.81万元,主要是财政统筹安排预算批复数,使预算更加细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5年度预算数为6.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6.84万元,主要是财政统筹安排预算批复数,使预算更加细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2025年度预算数为7.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07万元,主要是根据实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计划,预算更加细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025年度预算数为85.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5.11万元,主要是根据实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计划,预算更加细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
1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25年度预算数为740.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40.82万元,主要是上级下达资金纳入预算。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2025年度预算数为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2万元,主要是根据实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计划,预算更加细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度预算数为17.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万元,主要是根据实际政策文件指示公积金及单位人员调整情况,预算更加细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67.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5.41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41.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2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9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2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下达计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无
六、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无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无
七、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7.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2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038.7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7.65万元,共计1117.5万元。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年收支总预算1117.5万元。
八、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预算1117.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7.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2.78万元,主要是年初上级下达一笔740.82万元省级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根据实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预算更加细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
九、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预算11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18万元,占23.9%;项目支出850.32万元,占76.1%。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2.78万元,主要是年初上级下达一笔740.82万元省级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根据实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预算更加细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5年度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1.7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度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0.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40.8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度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本级)共有27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117.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