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老院区病房提质改造项目弱电系统采购(含安装),采购内容包含包含老院区内科楼、外科楼、门诊楼的综合布线系统和网络设备、电话交换机设备、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时钟系统、安防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等的采购以及安装,以及老院设备拆除与劳务施工、外科楼三楼机房建设、机房存储扩容等内容。
二、相关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2015
******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
******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4-2014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13
******消防站信息工程建设标准》2017年11月3日版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16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464-2008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174-2017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 ?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2018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2007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1 ??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526-2010 ???
《建筑电气制图标准》GB/T 50786-2012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 35114-2017
《智慧营区总体框架》T-CPUMT 013—2023
《县级应急广播系统技术规范》GY/T 383—2023 系列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B/T 32581-2016
《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 503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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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履行合同的时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通知发出后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人及主体施工单位按时间节点交货并安装调试。(第一批改造的楼层:内科楼3楼、5 楼、7 楼;康复楼6楼、10 楼、13 楼。要求完工交付时间为 2026 年元月 20 日前;第二批改造的楼层:内科楼6楼、8 楼、10 楼;康复楼7楼、9 楼、11 楼。要求完工交付时间为 2026年5月 31日前:剩余楼层需在 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
2.履行合同的地点:******医院老院区病房提质改造项目
五、服务标准:1、检测材料、设备运输、保险及保管:
1.1提供的所有设备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妥而引起设备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1.2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指定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和搬运装卸,包括所产生的一切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保险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3中标供应商应保证设备包装完整,?送达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采购人验货前未拆封。货物验收合格前存在的损毁、灭失、赃污的风险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4中标供应商送达设备,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
1.5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6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安装调试
2.1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安装,使产品达到用户可直接使用所有功能的状态。
2.2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安装后的调试,确保产品运行状态正常无误。
2.3中标供应商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供应商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4中标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5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6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六、验收标准:1履约验收的主体: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
3时间或条件: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
4验收方式:分期验收;
5验收程序:
1)、进场货物验收。中标人应在设备到货前48小时通知采购人现场管理代表、监理工程师进行进场验收,三方根据图纸、采购合同、技术参数等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达标并逐项签字确认后,货物才能进行安装;检验不达标的,不得使用于本项目。
2)、隐蔽工程验收。采购项目中涉及隐蔽工程验收和计量的,应按照建设工程的管理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和计量后,才能进行覆盖,以及下一道工序施工。
3)、预验收。项目完工后,由采购人成立预验收小组, 按照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封存样品(如有)、图纸、清单等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的,签署预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应按要求在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试运行验收。本项目试运行期为 3个月,试运行合格后,由使用部门签署试运行合格记录;试运行不合格 的,中标人应按要求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5)、正式验收。采购项目预验收和试运行期满且验收合格后,凭预验收合格证明及试运行合格证明,由预验收小组成员签署正式验收证书;
6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响应程度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
7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争议处理:
1)、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未经采购人现场签收的设备、材料一律不得使用。
七、其他要求:1、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预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凭设备移交单、政府采购合同、竣工图、预验收报告单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试运行无质量问题后验收合格30日内支付总合同金额的2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3次分期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不计息)。中标供应商在申请支付上述款项时,应向采购人出示与合同金额等额的货物发票。
2、合同价格包括招标内容范围内土建(含水电)改造费用、设备价、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人工费、管理费、安装调试费、检测检验费、维修费、行政审批手续及费用(如有)、各类保险费、利润、税金和费用及其他因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并为到岸价(到岸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提供清单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后图纸必须能满足采购人的合理使用需求,深化设计后所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补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根据采购人审核的相关图纸和清单要求按实结算,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采购人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设备的制造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以及根据需要增加的其它设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