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2025年嵩县闫庄镇店上村至龙脖村道路硬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嵩县政采磋商(2025)0049号-1 | ******人民政府2025年嵩县闫庄镇店上村至龙脖村道路硬化项目 | ******.48 | ******.48 | 是 | ******.48 |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4 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图纸答疑(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 工期:40日历天;
5.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10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监督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