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卫生健康局基层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卫生健康局基层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阳县卫生健康局基层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高阳审批审字【2025】6号)、《高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阳县卫生健康局基层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高阳审批审字【2025】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和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阳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本******************卫生院内现有整体2层局部3层的综合楼进行提升改造,******************卫生院内现有2层综合楼进行提升******************卫生院院内。
2.1.2计划工期:184日历天。
2.1.3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卫生院。
******卫生院的新建工程和改造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02元,其中,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77元,二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2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1.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要求的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其他要求:3.1.2.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3.1.2.2投标人及其拟派******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1.3.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3.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30 09:00至2025-06-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获取。 7.2本项目实行“双盲”方式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未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方式一:联系单位:高阳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常主任;联系电话:0312-******;电子邮箱:************有限公司;联系人:赵紫雄;联系电话:0312-******;电子邮箱:******;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鲁岗路125号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卫生院第一分院)
投标人/供应商
1200
******卫生院)
投标人/供应商
12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高阳县正阳路82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鲁岗路125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常主任 |
联系人: | 赵紫雄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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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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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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