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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双城区公铁联运综合枢纽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哈尔滨双城区公铁联运综合枢纽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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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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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哈尔滨双城区公铁联运综合枢纽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码: FJ0105G******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双城区公铁联运综合枢纽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双城区公铁联运综合枢纽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北部工厂路3号(原华达水泥厂区域)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1458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683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计划工期:2025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30日,383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安全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涉及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设计文件明确的相关验收合格的标准要求。

2.7最高投标限价:估算为2.47亿元,具体投资金额于投标截止前15日发布(潜在投标人请关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3.2.2组成联合体的企业必须有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应具有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三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2设计负责人(1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在本企业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三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3施工负责人(1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10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提供在本企业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三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申请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3.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大型),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本项目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至投标截止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至投标截止前如投标人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4至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07月16日1800分至2025年8月7日09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7日0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5年8月7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9.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办公室

 话:0451-******

人:******有限公司

 址:******街道新兴村新兴工业园区

联系人:于女士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2号

人:王先生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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