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规划设计方案局部调整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
位于九所镇九所新区。
二、调整原因
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现单体建筑疏散通道单一,装配式结构施工存在部分不合理,设备用房位置不适用等问题。
三、调整原因
原方案总用地面积为50504.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056.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总面积89206.91平方米,地下建筑总面积3849.17平方米,容积率为1.77,建筑密度35.72%,绿地率22.69%。
调整后方案总用地面积为50504.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056.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总面积89206.91平方米,地下建筑总面积3849.17平方米,容积率为1.77,建筑密度35.72%,绿地率20.60%。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2日)
(二)公示地点:乐东县政府网站(******)、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
******建设局,邮政编码:572500;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建设局;
5.咨询电话:0898-******。
******建设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