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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蜀山区新建学校项目第三方检测成交结果公告[2025]-中标(成交)公告

2025年蜀山区新建学校项目第三方检测成交结果公告[2025]-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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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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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项目第三方检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ASSFN00018 

二、项目名称:******学校项目第三方检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369号工大智能院智能研发中心B区

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2025******学校项目第三方检测

服务范围:

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1.******小学改扩建项目:拆除贵池路校区原一层阶梯教室,增建 4 层综合楼(局

3 层) ,建筑面积约 756.8 平方米

2.******学校北侧绿地增建一栋 3 层综

合楼,建筑面积约 1386.4 平方米。

3.******幼儿园二层,作为临

时教学点,改造建筑面积约 2120.6 平方米。

4.******小学扩建工程:位于千人桥路与万佛湖路交口东北角, 总用地面积 11096.60

m,总建筑面积 12775.89 ㎡,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3464.91 ㎡。主要新建 1 5 层教学

******消防、绿化、景观、智能化、运动场等附属工程。装

配率 30%

5.******中学扩建综合楼:位于安徽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 9 50 中望江路校区西南

角,用地面积 2565.39 ㎡,新建总建筑面积 11968.78 ㎡,包括 6F 综合楼 、报告厅

及地下车库。装配率 30%

服务要求:

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一)服务需求

本工程项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混凝土原材及相关检验

2.钢筋原材及钢筋连接相关检验

3.预拌砂浆相关检验

4.防水材料相关检验

5.桩基工程相关检验

6.砌体材料相关检验

7.装饰装修材料相关检验

8.保温节能材料相关检验

9.水电材料相关检验

10.室内环境相关检验

11.工程实体检测

12.涉及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检测

13.沉降观测、基坑边形监测

14.运动场相关检测

15.******消防检测

16.本项目材料、设备、元器件检测

17.其他检测:其他未涉及项目按国家、省、市、区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以及

采购人要求执行。 上述检测数量及频率按照颁发的相关标准及规定取定, 检测项目计

划、检测数量及频率原则上为标准及规定范围的 100%;施工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

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增加检测频率。 项目实施阶段的检测内容和数量, 采购人根据

需要在采购文件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减。

(二)检测项目说明

1.见证取样检测:检测数量、频率及覆盖面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确定。

2.结构检测:按国家规定检测。

3.建筑物沉降观测: 观测点位置和数量按设计要求。 观测点做法为明装式或暗装式,

材料和安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首层施工完毕即观测一次, 以后每施工完一层观测一

次。

4.钢结构检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5.沟槽、路基路面、桥梁、排水管渠检测数量、频率及覆盖面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的

规定确定,标准试验,原材料检测试验。

(三)检测成果

1.进场检测后 3 日内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2.检测成果:正式检测报告一式叁份。

3.成交供应商逾期进行检测或逾期提供检测报告的,逾期超过 7 日的,采购人有权

解除合同。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按照总价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包含该项目内的常规检测内容(以经委托

人审核后的常规检测方案为准) 、委托人要求增加频次的检测内容、委托人抽检的本

项目内其他检测任务等所有涉及该项目的检测内容。 检测费用应含有所投服务的所有

材料、劳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一

切应有费用。

2、成交供应商如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检测项目,所有费用

应包含在本次供应商报价中,且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所有检测结果负总责。

(五)其他要求

1.抽检项目均应在验收前完成检测,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以上工作内容含外观检

测、资料检查。

2.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规范现场取样,确保试验数据的客观、公正、科学。

3.成交供应商所完成的工作内容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4.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成交供应商须编制切实可行的检测方案报采购人审批,并按

审批后方案认真检测。成交供应商只对采购人负责,严禁听从施工单位的意见,否则

采购人有权追责。5.成交供应商必须派专职人员现场取样,检测数量及频率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

确定,包括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需要增加检测频率的。

6.成交供应商必须满足跟踪检测,及时反馈检测结果,以确保施工工序正常开展及

工期安排的总体需要。

7.成交供应商的检测结果,要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报给采购人。

8.成交供应商须定期向采购人汇报月度检测内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以便试验检测

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工程施工。

9.成交供应商人员须满足采购人的协调与安排,必须配合采购人做好资料备案工

作, 及时完成采购人临时指派的其他检测任务, 按采购人要求参加工程调度会或验收

等。

10.成交供应商须保证出具的试验检测数据能够准确、及时、真实地反映工程实体

质量,并对出具的所有试验报告负法律责任。

11.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其各项检测数据真实有效,并能准确反映检测

项目的质量情况。现场取样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取样分布、分层均匀,成交供应

商违反上述规定要求,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追

究其责任。

12.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施工单位购买指定材料,若出现此种情形,采

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3.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检测报告若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造

成的所有损失。

14.采购人有权在任何阶段对成交供应商进行阶段性检查。

15.合同价应含有所含服务的所有材料、劳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

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应有费用,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合同价。

16.项目管理中,若出现资料不齐全、不同步等情况,采购人约谈成交供应商相关

责任人,并视情节严重性,处以相应违约金。

17.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指定的竣工验收流程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对资料提供不齐备、

不及时、不真实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结算审计。

18.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觉接受采购人及区质安站组织的第三方巡查的施工全过程监

督管理。一旦发现成交供应商乱作为、不作为的,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严惩。

19.******办公室和简易土工试验室,派专人负责监督取样、接样、样品

唯一性标识安贴、台账记录、简易土工试验(压实度、灰剂量滴定、含水率、筛分等)

相关工作。现场执行打卡考勤制度。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施工现场

配备相应检测人员。节假日要求不得低于 60%的人员在岗,人员离岗必须履行书面

请假制度,否则视同违约。经采购人警告不予改正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

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及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0.成交供应商履约期如更换人员,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且更换的人员资质、满

足本磋商文件的人员要求, 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责任。 如项目人员不能很好地履约

或不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项目人员, 供应商须按磋商文

件更换人员,且更换的人员资质满足本磋商文件的人员要求。21.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合格报告存在异议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单位进行复检,复

检不合格,给采购人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须赔偿。

22.现场负责人必须参加采购人及监理组织的工程会议,确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

采购人请假并经采购人同意。

23.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要求终止或提前结束合同,成交供应商未开始检测工

作的,退还采购人已付的预付款(如有) ;已开始检测工作的,采购人应根据成交供

应商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24.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开始时间后,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合

同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25.本项目磋商文件作为合同文件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未

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项而磋商文件有载明的, 按照磋商文件执行。 如本合同的条款

内容与磋商文件不一致的,按如下原则处理:如本合同条款中“对成交供应商约定的

合同义务”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文件享有的合同权利(条件)”高于磋商文件要

求的,按照磋商文件执行;如本合同条款中“对成交供应商约定的合同义务”高于磋商

文件要求或成交供应商享有的合同权利(条件)低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同

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 如因对前款中是否高于或低于磋商文件要求以及选择

执行磋商文件或执行本合同的约定而产生争议的,采购人对此拥有最终解释和决定

权。

26.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委托合同中的所有检测项目,对合同中部分在其相应的资

质等级范围内, 其试验检测业务承揽范围之外的检测项目, 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委托 (须

经采购人认可)具备相应检测能力、资质的检测单位完成检测,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

告。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本次磋商报价中,且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所有检测结果负总责。

服务时间:

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时间

180 日历天

服务标准:

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注:以上内容如与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覃勇,孙超,李阳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收费标准(具体内容请查阅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取金额: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10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二楼,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5******学校项目第三方检测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樊洼路52号民生大厦9楼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话:055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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