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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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14,284,6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中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方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5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在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方须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办理。现更改为: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5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在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方须在咸宁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办理。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4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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