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223]ZLZB[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食品抽样检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2(食用农产品买样服务):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有限公司为合同包1的中标供应商,将不具有合同包2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经评审小组复审,故合同包2、3、4作废标处理。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每包不足3,000.00元按3,000.00元收取。,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2(食用农产品买样服务)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有限公司为合同包1的中标供应商,将不具有合同包2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经评审小组复审,故合同包2、3、4作废标处理。。
合同包3(县直普通食品抽检服务):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有限公司为合同包1的中标供应商,将不具有合同包2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经评审小组复审,故合同包2、3、4作废标处理。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每包不足3,000.00元按3,000.00元收取。,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3(县直普通食品抽检服务)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有限公司为合同包1的中标供应商,将不具有合同包2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经评审小组复审,故合同包2、3、4作废标处理。。
原公告的合同包3(县直普通食品抽检服务)代理服务费金额:0.4495(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3(县直普通食品抽检服务)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合同包4(可选食用农产品检测服务):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有限公司为合同包1的中标供应商,将不具有合同包2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经评审小组复审,故合同包2、3、4作废标处理。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每包不足3,000.00元按3,000.00元收取。,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4(可选食用农产品检测服务)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有限公司为合同包1的中标供应商,将不具有合同包2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经评审小组复审,故合同包2、3、4作废标处理。。
原公告的合同包4(可选食用农产品检测服务)代理服务费金额:0.4221(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4(可选食用农产品检测服务)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管理局
地址:依安县依安镇民生街1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清真寺路7-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7日
附件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223]ZLZB[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食品抽样检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2(食用农产品买样服务):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有限公司为合同包1的中标供应商,将不具有合同包2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经评审小组复审,故合同包2、3、4作废标处理。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每包不足3,000.00元按3,000.00元收取。,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2(食用农产品买样服务)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有限公司为合同包1的中标供应商,将不具有合同包2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经评审小组复审,故合同包2、3、4作废标处理。。
合同包3(县直普通食品抽检服务):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有限公司为合同包1的中标供应商,将不具有合同包2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经评审小组复审,故合同包2、3、4作废标处理。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每包不足3,000.00元按3,000.00元收取。,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3(县直普通食品抽检服务)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有限公司为合同包1的中标供应商,将不具有合同包2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经评审小组复审,故合同包2、3、4作废标处理。。
原公告的合同包3(县直普通食品抽检服务)代理服务费金额:0.4495(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3(县直普通食品抽检服务)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合同包4(可选食用农产品检测服务):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有限公司为合同包1的中标供应商,将不具有合同包2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经评审小组复审,故合同包2、3、4作废标处理。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每包不足3,000.00元按3,000.00元收取。,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4(可选食用农产品检测服务)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有限公司为合同包1的中标供应商,将不具有合同包2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经评审小组复审,故合同包2、3、4作废标处理。。
原公告的合同包4(可选食用农产品检测服务)代理服务费金额:0.4221(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4(可选食用农产品检测服务)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管理局
地址:依安县依安镇民生街1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清真寺路7-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