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农村公路黄泥弄至局下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元县农村公路黄泥弄至局下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庆元县交通运输局以(庆交复〔2025〕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庆元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县财政配套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庆元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淤上乡,起点位于黄泥弄,起点桩号为 K0+000,终点位于局下,终点桩号 K6+531。项目路线全长 6.531 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主要实施的内容是对路基、路面、边沟、安全设施等进行病害维修及土路肩硬化等。
2.2 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路基、路面、边沟、安全设施等进行病害维修及土路肩硬化等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附录3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他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本款内容本项目不适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11月4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栏上发布。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24日,上午8:30-12:00时至下午15:00-17:00 时索取(联系人:沈理政,电话 ******,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1月 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元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五楼会议室(地址:庆元县城南中路 171 号)。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招标人定于2025年11 月25 日09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元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城南中路 171 号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9号,劳动路6-2号3010室
邮 编:323800 邮 编:310000
联系人:毛伟华 联系人:沈理政
电 话:****** 电 话:0571-******、******
行业监督部门:庆元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庆元县城南中路171号
邮 编:323800
联系人:毛先生
电 话:******
日期: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