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6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394,240.6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GLGCJPSZDJ2019[JT]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来永路健龙段改建项目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来永路健龙段改建项目答疑通知发布如下: 质疑一: 工程保函业务广告: *********************** 有业务需求朋友欢迎咨询:************。 回复:该质疑与本项目无关。 质疑二: 请问招标人,现在合理低价实施以来,异常低价警戒线设置没有统一标准,合理低价还是最低价中标,并且取消了低价风险担保的要求,导致中标人违约成本较低。招标人拿什么来约束及保障低价中标的项目质量、工期等等一系列的要求。 是否可考虑采用其他方式,例如继续采用低价风险担保或采用差额担保(最高限价减去中标价减履约担保金额)的方式提高项目实施主体的违约成本,以约束合理低价中标的项目从而保证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符合渝发改公管市〔2025〕1118号文发布的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要求。您提出的“差额担保”等方式,其提高违约成本的初衷我们理解。但当前政策导向是简化保函、减轻企业负担,且现有履约担保与合同体系已能提供全面约束,因此暂不采纳增设特定担保的建议。我们通过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全链条措施,共同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现有体系已具备充分约束力。 质疑三: 各潜在投标人: 近期,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员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平台上针对 ******************************* ******************************* 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回复:该质疑与本项目无关。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冲突的地方,均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该通知内容。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4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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