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学校环境整治工程采购项目,******消防通道整修,围墙拆除、池塘清淤与塘埂整修、排水沟修复、树木、植被修整与配备等项目内容。具体如下:1.学校前坪的整治:拆除破损严重的水泥地面,对地坪进行整修与恢复,面积约1000平方米。2.后建围墙的拆除:拆除后建围墙,在操场临水面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3.池塘的整治:对池塘进行清淤处理,整治、修整池塘塘埂,恢复亲水码头。4.******居民临时过往混凝土通道,然后进行种植植被,保护土地。5.******学校保护范围与建控地带内空地、堡坎、坡地、农田的历史风貌。6.其他:在挡土墙外围砌筑排水沟与截洪沟。(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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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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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清单及图纸
1、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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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定以及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且验收合格。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第 80 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1、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按照一般程序方式,由中标人在完成施工范围内的工作量后,先组织自查,自查合格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认为具备验收条件的,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
4、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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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税费等所有费用,在满足采购人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一切不利因素,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清单漏项等任何原因导致费用增加,除采购人另行要求增加或变更外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中标人应注重安全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3、中标人应该与所属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中标人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中标人完全承担。
4、中标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害采购人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采购人带来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企业划分属于“建筑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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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