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城区黑臭水体修复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界首市城区黑臭水体修复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界首市城区黑臭水体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审批〔2025〕8号文;
1.4招标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5项目业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界首市城区黑臭水体修复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FY2025GC0130-1;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FY2025GC0130-1-1;
2.5建设地点:安徽省界首市;
2.6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4大项,分别是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溢流排口改造工程、城区入河支流生态修复工程以及生态补水工程,具体如下:
1)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包括整治修复城区范围内6个入河排污口(海孜坑、砂石场、界亳河、南寺涵、信义涵、太和涵);
2)溢流排口改造工程包括改造10座沿河溢流排口设施,改造截污管网2.0km;
3)城区入河支流生态修复工程包括:对城区7条入河支流进行生态修复,清淤疏浚河道23.28km,修复改造生态岸线31.2km;对回民沟上游4.92km暗涵(最大处尺寸约4000mm╳5000mm)进行清淤疏浚、加固;
4)生态补水工程主要对界首市3座现状调蓄池进行利用或新增尾水处理设施,排至城区各大水体作为生态补水:回民沟调蓄池生态补水工程3000立方/天;界亳河调蓄池生态补水工程1000立方/天;东城河调蓄池生态补水工程7000立方/天。
2.7项目投资估算:16070万元,勘察设计费约353.54万元;
2.8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成果文件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具体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后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为准,其中回民沟上游暗涵检测工作与暗涵清淤同步进行,检测完成后30日历天内提交暗涵加固工程施工图成果文件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其余设计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9招标范围:界首市城区黑臭水体修复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回民沟暗涵现状和结构检测、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方案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深基坑加固等专项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设计方案汇报、施工阶段设计跟踪服务、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内容以及在招标、施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技术配合服务等;
2.10项目类别: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2.1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规划资质:具备城乡规划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2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3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3.4投标人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业绩。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
3.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业绩。
3.7投标人财务要求:/。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8.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至少一项资质;
3.8.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8.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8.5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8.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3家。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3.10.1情形:
3.10.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10.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0.3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0.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0.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11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8月07日10时00分。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网站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免收。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至17:00)拨打******。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免收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7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标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胜利东路588号
邮编:/
联系人:范建光
电话:******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A座1207室(紫云路与上海路交口东北角)
邮编:/
联系人:辛卫军
电话:******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综合监管部门:******管理局电话:******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五楼
行业监管部门:******建设局电话:******地址:界首市中原东路69号
9.其他事项说明
9.1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5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