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
关于征求《乐东黎族自治县禁止秸秆焚烧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乐东黎族自治县禁止秸秆焚烧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诺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办公室,邮编: 57250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 电话: 0898-******,意见反馈时间为10天(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8日)。 特此公示
附件:附件:乐东黎族自治县禁止秸秆焚烧有奖举报(试行)办法(送审稿)
******农村局 2023年10月30日
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乐东黎族自治县禁止秸秆焚烧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诺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办公室,邮编: 57250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 电话: 0898-******,意见反馈时间为10天(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8日)。 特此公示
附件:附件:乐东黎族自治县禁止秸秆焚烧有奖举报(试行)办法(送审稿)
******农村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