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KJXY-西安市-2025-HT009301
二、合同名称:******检察院[166]物业管理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KJXY-西安市-2025-FWZJ008508
四、项目名称:******检察院[166]物业管理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检察院[166]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本级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韩森路285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西段48号城市郦景大厦1单元3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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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 | 12(项) | ¥5,700.00 | ¥68,400.00 | 在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公共环境卫生,包括上述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后院及案管门口公共区域绿化范围的清洁卫生,办公垃圾的收集、清运。 (2)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3)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巡视、门岗值勤。 (4)协助开展爱卫、垃圾分类等文化宣传活动。 (5)在物业服务范围以外的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 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保证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乙方接受委托并收取合理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小修)。 (7)会务保障服务。(增值服务) (8)工作服干洗服务。(增值服务) (9)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委托物业服务事项。乙方在受甲方委托与政府主管部门、市政等有关方面协调事宜。 |
2 | 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 | 12(项) | ¥3,900.00 | ¥46,800.00 | 在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公共环境卫生,包括上述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后院及案管门口公共区域绿化范围的清洁卫生,办公垃圾的收集、清运。 (2)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3)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巡视、门岗值勤。 (4)协助开展爱卫、垃圾分类等文化宣传活动。 (5)在物业服务范围以外的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 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保证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乙方接受委托并收取合理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小修)。 (7)会务保障服务。(增值服务) (8)工作服干洗服务。(增值服务) (9)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委托物业服务事项。乙方在受甲方委托与政府主管部门、市政等有关方面协调事宜。 |
3 | 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 | 12(项) | ¥3,500.00 | ¥42,000.00 | 在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公共环境卫生,包括上述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后院及案管门口公共区域绿化范围的清洁卫生,办公垃圾的收集、清运。 (2)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3)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巡视、门岗值勤。 (4)协助开展爱卫、垃圾分类等文化宣传活动。 (5)在物业服务范围以外的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 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保证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乙方接受委托并收取合理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小修)。 (7)会务保障服务。(增值服务) (8)工作服干洗服务。(增值服务) (9)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委托物业服务事项。乙方在受甲方委托与政府主管部门、市政等有关方面协调事宜。 |
4 | 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 | 36(项) | ¥3,300.00 | ¥118,800.00 | 在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公共环境卫生,包括上述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后院及案管门口公共区域绿化范围的清洁卫生,办公垃圾的收集、清运。 (2)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3)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巡视、门岗值勤。 (4)协助开展爱卫、垃圾分类等文化宣传活动。 (5)在物业服务范围以外的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 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保证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乙方接受委托并收取合理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小修)。 (7)会务保障服务。(增值服务) (8)工作服干洗服务。(增值服务) (9)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委托物业服务事项。乙方在受甲方委托与政府主管部门、市政等有关方面协调事宜。 |
5 | 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 | 12(项) | ¥3,100.00 | ¥37,200.00 | 在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公共环境卫生,包括上述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后院及案管门口公共区域绿化范围的清洁卫生,办公垃圾的收集、清运。 (2)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3)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巡视、门岗值勤。 (4)协助开展爱卫、垃圾分类等文化宣传活动。 (5)在物业服务范围以外的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 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保证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乙方接受委托并收取合理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小修)。 (7)会务保障服务。(增值服务) (8)工作服干洗服务。(增值服务) (9)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委托物业服务事项。乙方在受甲方委托与政府主管部门、市政等有关方面协调事宜。 |
6 | 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 | 36(项) | ¥3,000.00 | ¥108,000.00 | 在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公共环境卫生,包括上述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后院及案管门口公共区域绿化范围的清洁卫生,办公垃圾的收集、清运。 (2)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3)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巡视、门岗值勤。 (4)协助开展爱卫、垃圾分类等文化宣传活动。 (5)在物业服务范围以外的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 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保证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乙方接受委托并收取合理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小修)。 (7)会务保障服务。(增值服务) (8)工作服干洗服务。(增值服务) (9)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委托物业服务事项。乙方在受甲方委托与政府主管部门、市政等有关方面协调事宜。 |
7 | 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 | 24(项) | ¥2,900.00 | ¥69,600.00 | 在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公共环境卫生,包括上述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后院及案管门口公共区域绿化范围的清洁卫生,办公垃圾的收集、清运。 (2)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3)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巡视、门岗值勤。 (4)协助开展爱卫、垃圾分类等文化宣传活动。 (5)在物业服务范围以外的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 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保证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乙方接受委托并收取合理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小修)。 (7)会务保障服务。(增值服务) (8)工作服干洗服务。(增值服务) (9)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委托物业服务事项。乙方在受甲方委托与政府主管部门、市政等有关方面协调事宜。 |
8 | 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 | 12(项) | ¥2,500.00 | ¥30,000.00 | 在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公共环境卫生,包括上述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后院及案管门口公共区域绿化范围的清洁卫生,办公垃圾的收集、清运。 (2)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3)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巡视、门岗值勤。 (4)协助开展爱卫、垃圾分类等文化宣传活动。 (5)在物业服务范围以外的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 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保证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乙方接受委托并收取合理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小修)。 (7)会务保障服务。(增值服务) (8)工作服干洗服务。(增值服务) (9)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委托物业服务事项。乙方在受甲方委托与政府主管部门、市政等有关方面协调事宜。 |
合同金额: 520,8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贰万零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21日至2026年05月2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检察院[166]
2025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