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封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登封采购-2025-177-1 |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封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 ****** | ****** | 是 | ****** |
5.2 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
5.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至 2026 年 06 月底,完成登封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汇交、项目验收;
5.4 服务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服务标准、规范、规章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的为准;
5.5 服务地点:登封市境内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委员会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4)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加密版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及时解密的,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招标代理费按成交价的 1.5%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