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采用比选方式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2025年度平潭综合实验区耕地恢复专项工作技术服务)的比选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评审结果如下:
排名 | 单位名称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3 | ******有限公司 |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结果存在异议,可向我局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我局联系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8层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薛学龙
联系电话:******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