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推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落实。从即日起,面向全区征集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方面
1.审核把关方面。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等问题。
2.补贴发放方面。因挤占挪用、迟拨滞拨等拖欠农民补贴等问题;通过虚增土地面积、种植作物品种或虚列名单、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套取补贴等问题;贪污侵占、雁过拔毛等问题;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3.信息公开方面。未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政策公开和补贴结果公示。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方面。
1.项目申报方面。存在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项目前期谋划、调研工作开展不实;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项目申报中要求或引导接受中介机构服务或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
2.资金分配方面。存在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结果和资金分配,未按规定公开公示;擅自扩大、变更项目资金用途;超范围使用资金、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
3.项目实施方面。存在偷工减料或虚增工程量、虚列项目开支,套取项目资金;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验收,谋取不正当利益;履行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责任不力,项目未按序时进度推进,竣工验收不规范,未竣工却已验收、已竣工却迟迟不验收、建设质量不达标仍通过验收,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
4.资金拨付及绩效方面。存在截留、挪用、贪占套取项目资金;项目资金拨付以现金支付方式代替转账;未按要求实施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拖延验收造成无法拨款;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建成后未正常有效运行、后续运行管护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闲置废弃等。
二、线索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群众参与监督,踊跃提供有关违法线索,共同守护乡村振兴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8:00)
(二)举报邮箱:******
******街道屏山街349号)邮编:618000
******农村局工作人员反映有关问题线索。
三、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内容须真实可靠,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实,严禁借举报之名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
(二)鼓励举报人实名提供违法线索,以便相关部门快速、准确调查核实。
(三)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若发生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农村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