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万载县勤平养殖场年出栏生猪20000头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春市市民中心(3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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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万载县勤平养殖场年出栏生猪20000头养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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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鹅峰乡东田村六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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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万载县勤平养殖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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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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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万载县勤平养殖场年出栏生猪20000头养殖项目拟建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鹅峰乡东田村六组,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27′45.085″、北纬28°9′47.714″,厂区总占地面积约47.34亩,项目东面为水塘,水塘往东为林地,南、西、北面均为林地,东南面为耕地。 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以外购公猪、母猪为养殖对象,以饲料、EM制剂、防疫药品、脱硫剂、除臭剂、消毒剂、次氯酸钠等为养殖辅料,采取自繁自养、集约化养殖方式,粪尿日产日清,场区内饲料和饮水分别由全自动料线和水线传输系统,养殖工艺主要分为配种及妊娠阶段、分娩哺乳阶段、仔猪保育、育肥四个阶段,达到年存栏猪只10000头、年出栏生猪20000头的生产规模。项目干湿分离后的沼液进黑膜沼气池厌氧发酵年产15203.3m3沼气,部分用于厂内食堂使用,剩余沼气经沼气火炬燃烧。 本项目产品方案:出栏生猪20000头/年。 本项目建******办公室等;公用工程包括新建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供热系统、降温系统、储水池等;环保工程包括新建隔油池、化粪池及配套雨污管网、污水处理站、黑膜沼气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氧化塘、废气治理措施、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噪声处理设施、配套灌溉果园面积150亩及厂内绿化等。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立项投资金额),其中环保投资3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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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包括猪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和猪舍降温废水、猪舍臭气处理装置废水、生物过滤除臭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 项目猪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猪舍降温废水、猪舍臭气处理装置废水、生物过滤除臭废水、初期雨水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收集送至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180m3/d,处理工艺:格栅+干湿分离池+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水解酸化+两级AO+消毒+氧化塘)处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pH、CODCr、SS、总铜、总锌须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BOD5、氨氮须满足《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表5中水质评价指标限值,总磷、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限值要求,总氮需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以上废水大部分回用于厂内,剩余废水委托万载县景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综合利用,不得外排。非灌溉期和雨季时,以上废水暂存于厂区内的氧化塘,不得随意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包括猪舍中粪尿恶臭、粪肥堆放区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以及饲料装卸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无组织排放粉尘等。 猪舍中粪尿恶臭、粪肥堆放区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添加EM制剂科学喂养、加强猪舍卫生管理、粪污日产日清、设置水帘墙等措施控制产生量;猪舍恶臭经出风口过滤吸附除臭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粪肥堆放区与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负压后通过生物过滤除臭设施处理排放,辅以喷洒除臭剂、及时清运和绿化带设置,可有效减轻恶臭影响。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 食堂使用脱硫后的沼气作为燃料,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灶型要求后经屋顶排放。 饲料在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密闭运输与输送、喷雾洒水及大气扩散稀释等方式进行控制,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包括风机、干湿分离机、水泵等设备。应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平面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防渗区包括猪舍、粪肥堆放区、冷库、污水处理站、化粪池、隔油池、干湿分离池、氧化塘、黑膜沼气池、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以及洗消房等。你公司应对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原料、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贮存库内,需对涉及危险废物贮存和使用的各类车间、仓库以及污水收集、处理、输送、排放系统等重点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加强重点区域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污染问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并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各猪舍、污水处理站均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粪肥堆放区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