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定茶陵县湖口镇井泉头桥危桥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我中心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茶陵县湖口镇井泉头桥危桥改造工程
1.2采购项目预算:503142.46元,最高限价:427671.09元;
1.3工期:90日历天
1.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公路与桥梁工程或桥梁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10月27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事务中心建设股
3.获取采购文件的材料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购买)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购买)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10时30分
******事务中心四楼建设股
3.未按本公告第三条获取采购文件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我单位不予受理。
五、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获取采购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留下通讯联系方式。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确保其向我单位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保持畅通(包括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以保证往来函件(通知、澄清等)能及时告知供应商并保证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事务中心
******街道云阳街
联 系 人:刘如亮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