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确定 红星路车辆基地综合开发项目(一期)(2305-510109-04-01-529851)(一标段)项目 工程款支付担保服务单位,诚挚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询价项目概况
1.询价人(项目业主): ******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红星路车辆基地综合开发项目(一期)(2305-510109-04-01-529851) (一标段)项目 工程款支付担保服务。
3.项目地点:成都高新区梓州大道东侧、地铁1号线五根松站旁红星路停车场
4.项目概况:******建设局2023年9月27日下发的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降低工程风险,有效遏制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保障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合同总价款(扣除暂列金额、建设方代付材料款、质量保证金等)的10%,同时不得少于履约保证金金额。
红星路车辆基地综合开发项目(一期)(2305-510109-04-01-529851)(一标段)项目,建筑面积 167206.10 平方米,施工总承包单位 ******有限公司 ,工程合同总价款(扣除暂列金额、建设方代付材料款、质量保证金等)的10%金额为:******.24 元;履约保函金额为:******.76元,开具日期:******有限公司北京六里桥支行。
5.工作内容:
负责出具 红星路车辆基地综合开发项目(一期)(2305-510109-04-01-529851) (一标段)项目 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独立保函),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合同总价款(扣除暂列金额、建设方代付材料款、质量保证金等)的10%,同时不得少于履约保证金金额,上传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或其它管理平台备案并解除相应预警。
6.合同签订:项目业主与中选响应人签订工程款支付担保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费用。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局(成住建规【2023】12号)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附件要求,在成都市完成工程款支付担保承保公司业务权限申领,并满足以下规定:
1. ******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
2.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3. 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4. 股东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 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6.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响应人需在报名阶段按照第四章报名文件格式制作报名文件,并按要求上传。
三、网上询价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5年11月10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与文件获取
(******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1443)的注册,注册成功后,凭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进入“公开项目报名”中报名,待审核通过后下载网上询价文件电子版。
(2)询价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方式和其他任何领取网上询价文件的方式。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1443)发布。
五、联系方式
询价人:******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
邮 编:610041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
| 相关附件 |
| 红星路车辆基地综合开发项目(一期)(2305-510109-04-01-529851)(一标段)总包工程款支付担保服务-询价文件.pdf |
| 相关链接 | 相关公告 |